近年来,按照人民银行总行部署,人行成都分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模式,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贫困地区开发中的作用,有效促进贫困户脱贫致富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其中,支小再贷款的创新与运用,在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道路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精准扶贫再添战功。
2014年,人民银行实施定向调控以来,人行成都分行结合四川实际,积极探索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实施方式创新,将央行定向支持政策与地方政府稳增长措施、与金融支持扶贫惠农工程紧密结合,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特别是贫困地区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切实降低融资成本。今年9月末,四川支小再贷款限额77亿元,余额76.5亿元,排名全国各省区第一,其中对贫困地区安排37.7亿元,惠及12个贫困市州的475户小微企业。当地小微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了政策红利,定向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解决贷款贵的问题,要求金融机构借用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严格执行加点幅度规定,贷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6.35%,推动地方担保公司将担保费率下降至1%-1.5%,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在运用支小再贷款时不得在利息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精准扶贫,首先就要解决‘贷给谁’的问题。”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周晓强在谈到支小再贷款时一语中的。那么,如何选择扶持对象?人民银行分支行与各地金融办、经信委、财政等部门密切合作,从全省筛选出1.33 万户小微企业,开展“万家千亿”优质诚信小微企业融资培育活动。在此基础上,以产业和信贷政策为导向,重点筛选扶持科技型、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农、贫困县域等小微企业,建立支持名单,对筛选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此外,针对部分贫困地区没有符合条件的承贷机构情况,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积极督促相关金融机构在本地的分支机构向其总行争取政策支持。
此外,为解决“信任难”的问题,依托人民银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双向签订“银行授信承诺书”和“企业诚实守信承诺书”的方式,增强诚信意识。金融机构承诺及时满足诚实守信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对贷款合规使用的小微企业可办理贷款展期,为小微企业传递稳定的贷款预期;企业承诺贷款资金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只用于发展生产、拓展市场,不得挪用于民间借贷等其他用途,推动形成可持续的银企合作共赢关系。
为解决“贷款慢”的问题,指导督促相关金融机构在向央行办理借款手续后1个月内将再贷款资金全部发放到小微企业手中。今年7月,四川专门召开运用支小再贷款定向精准支持小微企业工作会,专题部署40亿元支小再贷款限额的安排使用,要求各地人民银行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稳增长配套措施支持,在1个月左右时间内,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集中支持一批优质诚信小微企业。
目前,支小再贷款政策覆盖面不断拓宽。四川省内使用支小再贷款的市州从2014年的8个增加到19个,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特别是南充商行、攀枝花商行、乐山商行、绵阳商行、成都农商行等对异地分支机构专门安排了部分支小再贷款,让央行政策红利惠及广元、广安、巴中等没有支小再贷款直接承贷主体的贫困地区。
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四川全省已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92.5亿元,支持了1071家小微企业获得低成本信贷资金。贫困地区得到了切实支持。9月末,四川12个贫困市州支小再贷款余额达37.7亿元,较年初增加12亿元,共有475家贫困地区小微企业获得低成本资金支持,较借用其他资金约低4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得到了有效降低。今年以来,已两次降低支小再贷款利率,三季度,全省运用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89%,比运用其他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低4.78个百分点,节约融资成本约6400万元。
建立并完善“台账、回访、考核、通报”机制,解决“监督难”的问题。金融机构按照统一的台账格式记录运用支小再贷款发放的每笔贷款信息,按季报送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四川省各市州中支随机抽取贷款对象直接对小微企业进行回访,了解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效率、有无回报及其他附加费用等情况,核查金融机构台账的真实性。按月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投向进行考核分析。对小微企业贷款总量和增量没有达到要求的,采取约见谈话、在金融机构内部通报和向地方党政通报等措施,加强指导,督促其在符合审慎经营的前提下,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绵阳、巴中、南充、宜宾等地建立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通过政府出资建立风险基金,将运用支小再贷款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如广元市对运用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全部以担保方式发放,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按属地原则对获得信贷支持的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剩余部分由市财政补贴1%。支小再贷款政策实施也得到了地方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各地纷纷出台了担保、风险补偿、贴息等配套支持措施,政策合力显著增强。
京ICP备15039090号-19349444